转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提供「教师授课着作权锦囊」之宣导资料

一、    依据经济部智慧财产局113年8月22日智着字第1360013650号函办理。
二、    近年来因科技进步,课堂教学素材多元化,教师在学校授课时,会因教学需要影印或利用他人的图文制作教学教材,爰旨揭「教师授课着作权锦囊」内容已将重制的合理使用、公开演出或公开上映的合理使用、现场课堂延伸网络远距教学的合理使用及出版社提供的教学资源上传网络之注意事项等情况纳入,请贵校加强向教师宣导。
三、    旨揭宣导资料取得路径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网站(http://www.tipo.gov.tw/)首页/着作权/着作权主题网/着作权知识+/校园着作权/教师授课着作权锦囊。
四、    检附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来文及「着作权法第46条规定之远距教学应采取合理技术措施之指引」1份供参。